新華社西安9月3日電(記者 楊一苗)陜西省漢中市政府日前發佈災後恢復重建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其中寧強、略陽等受災嚴重縣境內損失嚴重的企業免徵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
按照相關優惠政策,在今年5月12日至12月31日期間,漢中市內所有縣區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取得的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款項和物資,免徵企業所得稅。
同時,漢中市所有縣區的企業取得稅收法律、法規和此次災後恢復重建稅收政策規定的減免稅金及附加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在個人所得稅方面,政策規定因地震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可減徵個人所得稅;對受災地區個人取得的撫恤金、救濟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將其所得向地震災區的捐贈,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