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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人員提醒:提防購物小票成“無字天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8日   來源:寧夏日報

    本是維權證據的購物小票,關鍵時刻卻成了 “無字天書”,這給消費者的維權帶來了不少麻煩。近日,銀川市興慶一分局新華工商所成功調解了一起消費糾紛。

    近日,王先生在銀川市興慶區步行街某商場看中了一雙標價為198元的男式皮鞋,店員承諾“三個月非人為原因致使鞋底斷裂的,可予以更換”。於是他放心買下了這雙鞋,拿著商場收銀機打出的購物小票,高興地離開了。鞋穿了不到10天,王先生卻發現這雙皮鞋的鞋底出現了裂痕。按照鞋類“三包”規定,這種情況在換貨範圍內。當他掏出購物小票遞給店員時,票據上的字跡竟然“消失”,成了一張空白紙。面對這樣一張小票,店員無法辨認王先生購買的物品,甚至小票是否是商場出具也不能肯定,拒絕了他的換貨要求。王先生力爭無果,投訴到新華工商所。執法人員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立即來到該商場,向店員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並説明雖然國家對小票的紙質要求沒有政策性規定,但商場有義務為消費者開具可長久保存的消費憑證。經過調解,商場向張先生表示了歉意,併為其更換了一雙皮鞋。

    工商人員提醒,鋻於目前超市、商場等開具的收據或購物小票用的都是熱敏紙,打印一個月或者較長時間後,上面的字就會消失,所以,消費者在購物之後,可對小票採用複印等方式妥善保存,或讓商家開具正式發票,以免退換貨時因沒有憑證影響正當維權。(記者 瞿學江 實習生 齊向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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