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賴臻)為促進養老服務行業健康規範發展,維護老年人、家屬及養老服務機構等多方合法權益,北京市從7日起,在全市養老服務機構推薦使用養老服務合同範本。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説,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合同範本對養老服務過程中涉及的入住程序、服務項目、收費、特別約定等主要事項進行了19大方面的統一約定,分別明確了簽約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並針對養老服務的特殊性,提出了符合行業特點、能依法保護簽約主體合法權益的規範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據了解,北京市養老服務合同範本根據老年人民事行為能力、付費方式及相關特徵,分為A、B、C、D四類,以便老年人、家屬及養老服務機構等簽約主體選擇適用。
A類合同適用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己有能力負擔全部費用,但需要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的入住老年人;B類合同適用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己有能力負擔全部費用的入住老年人;C類合同適用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自己沒有能力負擔全部費用,需要丙方作為其共同支付人的入住老年人;D類合同適用於患老年癡呆,屬於限制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
目前,北京市已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334所,床位3.9萬張,入住老年人約2.2萬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老年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時,須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合同,明確各自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