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8日專電(記者李志勇)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具有北京市戶籍的65歲以上老年人將免費乘坐市域內的地面公交車,並且由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遊景區等將免收門票費。
北京市政府7日發佈了《關於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辦法》,內容規定,凡具有北京市戶籍的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均屬優待對象,根據不同條件和要求享受相應優待項目。
除65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地面公交和免公園等景點門票外,60至64周歲老年人將優惠購買北京市屬公園通用年票,每張50元,同時提倡非政府主辦的旅遊景區對老年人給予適當優惠。
政府財政支持的各類博物館、美術科技和紀念場館、名人故居、公共圖書館、各級文化館、活動中心等向老年人免費開放,各級文化中心每月定期為駐區老年人免費放一場電影,提倡非政府財政支持的公益性文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
同時,建立居家養老福利服務制度,為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補貼,對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月發給100元津貼,對百歲以上老人每月發給200元津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每年為無社會養老保障的老年人免費提供一次體檢。實行收支兩條線的機構免收老年人普通掛號費,免費建立健康檔案,對享受低保和困難補助的老年人免收查床費。大、中型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就醫提供包括掛號、就診、化驗等六項優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