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專電(張曉松、文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作出規定,禁止在廣告中使用“免檢”內容。
據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産品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有關食品質量免檢制度的內容不久前已被廢止,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公告廢止了《産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為此,工商總局已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對廣告中涉及質量免檢內容的監測檢查,對廣告中出現“國家免檢産品”等涉及質量免檢內容的,應立即責令停止發佈。對於繼續違法發佈的,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