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記者在石家莊市召開的有關供熱價格調整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該市通過對供熱企業近三年供熱成本進行審核、召開民用供熱價格聽證會等程序,並經市政府同意,報省物價局批准,將供熱價格進行上調。
居民採暖價格,由現行每採暖期每平方米18.4元調整為22元。非居民供熱價格,按表計量的,由現行的每吉焦36元調整為52元;按面積計算的,由現行的每採暖期每平方米25.6元調整為31元。供熱企業與居民小區熱交換站的蒸汽結算價格由每吉焦29.5元調整為42元。採暖面積按照住宅樓建築面積扣減10%公攤面積計費,有電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減15%計費,地下室及住宅樓外的公攤面積不收取採暖費。單位自備鍋爐採暖價格可參照執行,原則上不高於集中供熱價格。
據介紹,供熱價格調整後對困難群體繼續實施優惠政策。為解決供熱價格調整對困難群體生活帶來的影響,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民政部門確定的社會救濟戶、優撫戶、低保戶和市總工會確定的特困戶,繼續實行優惠政策。對實行集中供暖的低保戶、特困戶家庭取暖面積在70平方米以內部分,救濟戶、優撫戶10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其採暖費由財政全額負擔,超出部分按調整後的居民採暖價格執行。對沒有參加集中供暖的上述家庭每戶在原來500元的基礎上再增補200元,共700元。
據了解,關於空置房的收費問題。在這次價格調整時,石家莊市在充分考慮了聽證會代表的意見基礎上,借鑒外地的做法,對暫不用熱空置房收費標準進行了明確。對冬季採暖期暫不用熱的空置房,由用戶提出申請,經供熱企業、熱交換站和居民委員會核實後,繳納一定比例的基本熱費。基本熱費按應繳納熱費總額的20%收取。(記者 石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