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0月19日專電(記者 梁冬)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哈爾濱市供熱動員大會上獲悉,為確保城市困難群體冬季住上暖屋子,哈爾濱市確定了新的供熱保障對象標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等“七種人”納入熱費補貼範圍,同時規定發放熱費補貼的房屋使用面積需控制在45平方米以內。
根據新標準,100%享受熱費補貼的有五種人:居住城市供熱住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無工作單位和單位關停破産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企業退休新中國成立前參軍的革命軍人。
此外,另有兩種人須個人承擔熱費的10%,其餘90%由單位承擔:市、區屬國有關停破産企業離休人員,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國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
新標準還規定,供熱保障對像是房屋産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除離休人員外,供熱保障對象住房使用面積控制在45平方米以內。低於標準的按實際執行,超出標準的由個人承擔。供熱保障對象有2處以上住房的,僅對其本人在哈爾濱市區內居住的1處住房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