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更多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從10月30日開始,長春市將調整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條件,政府住房保障的範圍將進一步擴大,由人均家庭月收入低於500元調整為800元,優撫對象、軍烈屬、殘疾人等6類人群的申購條件,由人均家庭月收入低於1000元調整為1300元。這是記者10月29日從長春市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
據了解,目前,長春市首批建設的3個經濟適用住房小區中,基隆小區和遠達小區的住房已經售出70%,前期符合申購條件的居民已經購買完畢,將於近期領到新房鑰匙。剩餘的部分房源,申購者可攜帶戶口和本人身份證,到長春市房地産管理和住房保障局507室登記申購,由長春市保障性住房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申請表統一交到各區民政部門,組織街道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購人可直接辦理購房手續。而團山小區的1880套經濟適用住房,將於2008年12月份開始銷售,申購者需要到社區登記,經過審查、公示等環節後,符合申購條件才能辦理購房手續。經濟適用住房小區外圍一層設置的商業用房,將對外出租,其租金將投入小區物業管理。(記者 孟凡明 王育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