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1月3日發佈《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補充規定》,擴大了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範圍,將北京市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享受財政貼息的微利項目範圍從原來的19項擴大到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工藝美術製造業、搬家配送服務業、遞送服務業、居民服務業等八大類行業、100多項內容。
該規定是由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聯合推出的,旨在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充分發揮財政貼息資金的積極支持作用,加大對失業人員自主和合夥創業的支持力度。據了解,為鼓勵小企業充分發揮吸納安置作用,對失業人員自主、合夥創辦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根據其吸納不同數量的失業人員,北京市財政給予相應比例的財政補貼。具體比例為:對一次招用北京市失業人員3人以上、20人以下的小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給予50%貼息,對一次招用20人以上的全額貼息。考慮到區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區位差異,對區縣出臺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北京市財政也給予一定的支持。(郝維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