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1月5日專電(記者姚玉潔)上海市日前放寬廉租房準入標準,擴大廉租住房受益面,並將試行實物配租新機制,由政府收購市場上的小戶型存量房以滿足廉租家庭需要。
日前,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與上海市民政局聯合召開會議,調整了廉租房準入標準,申請家庭的收入和資産條件放寬為:自申請之日的上月起連續6個月人均月收入低於800元(含800元),家庭沒有機動車輛、出租房屋和9萬元以上金融資産等價值較大的財産和臨時的較大財産收入(如福利、體育彩票中獎等)。
此前,上海廉租申請家庭的收入和資産條件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00元(含600元),家庭不擁有機動車輛、出租房屋和3萬元以上金融資産等價值較大的財産和臨時的較大財産收入。
上海還將試行實物配租新機制,由住房保障機構組織提供租賃房源並按照市場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實物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員月總收入的5%支付自負租金,大部分租金由政府補貼,並直接支付給住房出租人。新機制變“暗貼”為“明貼”,不再走以往公有住房的老路,有利於形成廉租保障和住房養護管理的良性關係,有利於形成申請家庭按規定進入和退出廉租保障的運行通道。在覆蓋對象上,實物配租範圍從原規定的孤老、殘疾、勞模等家庭,擴大到患有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三八紅旗手”等困難家庭。
據悉,上海市還將進一步加大廉租房源的籌措力度,通過收購、轉化、配建、改建等多種渠道籌措房源。近期,主要以收購市場上小戶型存量房為主,以滿足廉租家庭的適用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