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7日專電(記者屈淩燕)隨著高層建築的普及,電梯數量增長迅速,而安全事故也相應增加,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管局日前出臺了《電梯維修保養安全管理規範》,這也是國內首個電梯安全地方標準。
截至2007年年底,全國在用電梯數量已經達到90多萬台。到今年6月,浙江省在用電梯已超過10萬台,而且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增加。隨著電梯數量的迅猛增加,由於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沒及時跟上,造成維修保養隊伍良莠不齊,使用單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責任落實困難,電梯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為確保電梯安全可靠運行,新出臺的《電梯維修保養安全管理規範》重點提出了切合實際、便於操作的維修保養等施工活動和電梯使用單位的定義;明確了電梯維修保養工作有關的職責;明確了電梯維修保養法人機構分支的基本條件和管理要求等。
例如,新標準對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修保養單位的行為進行了規範,要求至少每半個月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檢查記錄至少應保存4年。
新標準還規定,當電梯發生困人事件時,電梯使用單位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並採取措施,組織專業人員救援。電梯維保單位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接到電梯故障通知後,維保人員應在1小時內趕到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