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1月13日電(記者 劉娟)雲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隊13日公佈了在事故處理工作中便民利民的七項服務承諾措施,並從即日起實施。
這七項服務承諾措施包括:製作“警民聯絡卡”“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提示卡”“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卡”等“三卡”發放給事故當事人;建立交通事故辦案預約制度。各大隊在對當事人進行調查、送交材料、領取扣押物品、賠償調解等工作中,必須書面或打電話(應有記錄)提前通知預約,並將民警與當事人的預約事項及辦案民警上班、休息時間等進行公示,一旦約定,除特殊、緊急警務外不得失約。預約欄同時公開事故處理民警的姓名、照片、警號、職務,設立監督投訴電話,方便當事人監督;設立簡易程序事故處理辦理窗口。在支隊轄區的各條高速公路上,如果發生屬於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當事雙方可以及時離開現場到轄區大隊就近的執勤點處理。各大隊必須保證每天有一名事故處理民警在窗口為當事人辦理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