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黑龍江省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意見,根據該意見,黑龍江省鼓勵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凡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各類企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將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據了解,企業招聘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大齡失業人員(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零就業家庭(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人員均處於失業狀態的城鎮居民家庭)、符合條件的殘疾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以及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範、軍人配偶、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
根據規定,各類企業招用上述就業困難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將被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含社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和機關事業單位非列入編制的工勤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就業困難人員,並視其繳納社會保險的情況,在相應期限內也將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新增加的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在單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繳費比例為繳費基數的0.5%。對於就業困難人員中的“4050”人員靈活就業後申報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將給予其實際繳費額60%的養老、醫療保險補貼。
此外,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的,將給予其實際繳費額30%的養老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