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延邊州質監局參與制定的11項人參系列國家標準獲國家標準委批准,將於2009年5月1日正式發佈實施。
11項標準具體包括紅參、生曬參、鮮人參、活性參、移山參、保鮮參、大力參、糖參、蜜制人參分等質量國家標準和野山參鑒定、分等質量及繁衍護育操作規程國家標準,分別就術語、定義、技術要求、抽樣、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簽、包裝、儲藏、運輸等作出規定,其中,野山參繁衍護育操作規程還對野山參繁衍護育的術語和定義、環境選擇、選種標準、播籽、生長期護育、蟲鼠害防治、采收、質量檢驗作出規定。
據介紹,我國佔世界人參産量的70%,而吉林省佔全國人參産量的80%,人參産業在吉林省優勢突出,但由於人參標準較長時間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人參産業的健康發展和壯大。從2006年開始,延邊州質監局國家參茸産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組織了近40家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人參加工和經銷企業的70名教授、研究員、高級農藝師、高級工程師、中藥師,經過廣泛調研、大量實驗驗證和方法學考察,查閱了國內外相關標準,並在廣泛徵求相關地方、相關行業意見的基礎上,完成了11項標準的制定。(宋平 記者 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