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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口岸通關部門新推23項舉措服務台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3日   來源:福建日報

    近日,福建省口岸海防辦和省臺辦聯合推出23條舉措,力助台資企業來閩興業。

    臺企通關享受眾多“優先”

    對台資企業實行便捷通關,在23條措施中佔了一半以上。

    海關實施分類管理。AA類和A類台資企業進出口貨物“提前報關,實貨驗放”,企業可在貨物到達口岸前完成手續,減少滯留時間。

    海關、檢驗檢疫部門設立台灣農産品專門申報窗口,集中辦理相關手續。對來自台灣的農産品,即約即派人到現場。

    對台灣産品隨附的檢驗檢疫單證,檢驗檢疫部門將靈活處理。

    台灣居民入出境免填登記卡。

    海事部門對於運輸台資企業生産資料和産品的船舶優先受理、優先辦結、優先安排護航;為運輸台灣水果等農産品的船舶在港“零待時”。

    監管模式為臺企而“變”

    海關實行憑保放行制度。因歸類、審價等原因正在上報歸類問答、磋商、詢價、取樣化驗的貨物,台資企業如急需提取貨物,可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憑保證金或銀行擔保等方式提前放行貨物。

    口岸通關部門將對台資企業優先推行出口貨物電子監管系統;海事部門給予安全記錄良好的台灣航運公司最優惠的海事待遇,所屬船舶“一次簽證、多次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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