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27日專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獲悉,為保障房地産建設項目順利實施,維護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內蒙古要求各地適當提高住房拆遷補償標準,並對拆遷戶搬遷、臨時安置發放補助。
根據內蒙古日前新出臺的規定,各盟、市在實施拆遷項目時,必須建立同一地段“拆一還一”的産權調換或貨幣補償制度,即按照房屋産權證標明的建築面積進行補償。
“拆一還一”如果選擇貨幣補償方式,補償額應以所拆遷地段的住宅均價乘以房屋的建築面積,公攤面積也必須計算在內。如果以産權調換方式補償,回遷時拆遷部門應補償拆遷戶同等面積的住房一套。
此外,內蒙古還要求各地應對拆遷戶搬遷、臨時安置進行補助,補助標準以每年當地的物價水平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