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關於機動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定期輪換停駛日的規定,決定下週一起再次對機動車停駛尾號進行輪換。
自2009年1月5日起至2009年2月1日止,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別停駛車牌尾號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含臨時號牌;機動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的機動車(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另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0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春節期間即2009年1月24日(星期六)至2月1日(星期日)共9天,機動車均不受按車牌尾號停駛規定的限制。(記者 侯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