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5日專電(李富、張雲萍)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及消費觀念的改變,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到酒店吃年夜飯,但中間也出現不少消費爭議。
據內蒙古赤峰市消費者協會介紹,有的消費者在交訂金後,酒店在臨近春節突然通知停業,給消費者造成措手不及;有的酒店幾個餐室配一名服務員,出現服務不到位的現象;另外常見的糾紛還包括因沒有約定自帶酒水出現爭議,年夜飯價格變動不事先通知消費者等,都給原本喜慶的消費者帶來不快。為此,赤峰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在預訂年夜飯時最好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預訂年夜飯一定要了解酒店的經營狀況,應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酒店用餐;預訂時要簽訂一個書面合同,以免飯店收取訂金後違約。在預訂年夜飯合同中,酒水自帶問題、服務人員的保障問題、飯菜的價格問題、食品安全問題等應在合同中明確。為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消費者應在預訂年夜飯的合同中,對酒店違約要有明確的賠償責任條款。
另外,消費者在吃年夜飯遭遇消費侵權時,為了不給祥和的春節帶來不快,赤峰市消協建議消費者應選擇如下做法,用完年夜飯後,索要發票,待法定節假日過後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撥打12315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