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央擴大內需的精神,促進重慶市房地産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經第九次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決定,對重慶市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適當調整:一是將公積金個貸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為20%;二是將公積金個貸單筆最高限額由15萬元提高為20萬元,夫妻雙方參貸後,個貸總額不得超過40萬元;三是為減輕借款人的還款壓力,延長還款期限,將還款期限由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10年,最長不超過30年;四是為了確保公積金貸款有持續、穩定的資金來源,切實體現 “多存多貸”的原則,保證資金的流動性,將實際可貸最高額度與繳存餘額結合起來,按個人繳存餘額的15倍確定其貸款的最高限額;五是公積金貸款不受第二套房限制,只要歸還清了公積金貸款,就可以再次重新申請公積金個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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