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18日專電(李富、張雲萍)隨著季節的變化,很多商場、專賣店等都打出了“反季打折”“反季狂甩”“特價酬賓”等廣告標語,用來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很多消費者都抱著反季便宜的想法前來購物。
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一些商家的確是打折銷售反季商品,但有一些商家銷售的一般是庫存、積壓商品,也有商家借此銷售有瑕疵的商品,更有部分商家打著反季的幌子,出售質次價高的商品。此類商品價格雖低,質量卻難保證,如果在商家明示“處理品”的情況下,消費者購買後是不享受“三包”的,這時消費者要謹慎對待。
赤峰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一、一般情況下,換季商品以服裝、鞋帽為主,這些商品“三包”期較短,等到穿著、使用時發現質量問題,已過了“三包”期,很難維權。因此,消費者不要盲目地購買使用率不高的商品。二、購買換季打折商品(處理品除外),還應索要發票、信譽卡等購貨憑證。一般的打折商品同樣享有“三包”服務,消費者應主動索取相關憑證以保證能獲得售後服務。三、購買換季打折商品,除了要仔細檢查質量外,還要認真查驗商品包裝和標識。商品應有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産品名稱、生産廠家名稱和地址。限期使用的商品,應有生産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四、發生消費爭議協商不成時,要及時向商品銷售所在地的12315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