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23日專電(記者王宇天)針對每年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燃放不當或産品質量等問題,造成不少人被炸傷及發生火災事故,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部門特意提醒人們在燃放煙花爆竹時,應遵守“三大紀律”和“八項注意”。
“三大紀律”:一是要選擇合法的銷售渠道購買煙花爆竹。二是不要購買危險性大的煙花爆竹。三是不要在禁放區和禁止燃放的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八項注意”是:一、購買時要注意查看煙花爆竹産品的生産標識,通過觀察、詢問等辦法確定産品質量。二、不要自己製作煙花,不要在製作好的煙花裏面添加任何配料,不要在大風天燃放。三、不要一次性燃放過多的煙花爆竹。四、要嚴格按照産品説明書燃放,不要手持煙花爆竹燃放。五、不要在人員集中的場所及其附近100米範圍內燃放。六、孩子燃放煙花爆竹時,一定要有大人在旁邊引導和保護。七、燃放中萬一齣現異常情況,不要馬上靠近煙花爆竹。八、一旦出現傷人事件,要保存好煙花爆竹的殘品,作為事後維權和調查處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