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零時後,五環路內恢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北京市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一律停止經營活動。北京市煙花辦提醒市民,2月9日最好將家中購買的花炮燃放完畢,各網點儘量在此之前賣光存貨,不得私存。
正月十五是2009年最後一個燃放日。“當天極有可能形成集中燃放高峰。”北京市煙花辦負責人介紹,因為目前不僅各網點採取促銷方式消化採購的煙花爆竹,而且很多前往外地的市民都已經回京,燃放人數將比春節期間有所增加;再加上北京已連續多天沒有降水,天氣極為乾燥,枯草、樹木、草坪等可燃物極易被引燃。屆時,警方將再次啟動超常規巡邏,在大街小巷閃燈巡邏,消防部門也將啟動二級戰備。
正月十五24時後,五環路內將全面禁放。屆時,各級安保力量將加強巡視和檢查,一經發現非法燃放行為,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並在媒體曝光。
根據法規規定,北京市五環路內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以及五環路外的臨時網點,應于正月十六零時開始停止銷售煙花爆竹,有關零售網點在此之前應儘量銷售完畢,否則可按批發單位規定退貨。北京市民儘量在正月十五24時前,將家中存放的煙花爆竹燃放完畢。如果確有未燃放的煙花爆竹,儘量不要存儲于家中,以免對個人及鄰居的人身財産安全構成威脅。2月10日起,各區縣要以禮品換花炮的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回收活動,將市民手中未燃放的花炮全部回收並統一銷毀。(記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