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今年以來,天津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制定了10項具體措施,確保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同時,天津市國稅和地稅部門還改變稅務登記模式,實行企業納稅“一處登記,並聯審批”的辦法,極大地方便了企業生産經營和納稅行為。最近,他們將開通“12366”納稅語音服務系統,以便為社會和企業提供全方位納稅諮詢。
10項具體措施包括:
一是健全財政持續增收機制。將收入指標細化分解到部門、區縣和責任人,加強考核監督,實施收入獎勵機制。實行對市重大産業項目、區縣重點投資項目和民營企業利稅大戶全程服務和跟蹤分析,及時協調解決有關財稅問題。推進稅收管理員平臺建設,推廣應用稅控收款機,實施企業納稅等級管理,嚴厲打擊偷逃稅行為,確保稅收收入應收盡收。
二是深入企業搞好納稅服務。目前,他們已組織了120個“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服務組,陸續深入企業開展支幫促服務,協調解決企業生産經營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指導企業用好用足有關財稅政策,及時辦理企業減免稅和先徵後返,增強企業應對危機能力。市國稅和地稅部門還實施納稅登記“一處辦理,並聯審批”,為企業提供稅務登記、發票申領等便捷服務,並即將開通“12366”納稅服務語音系統。
三是建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市、區兩級財政籌集資金10億元,在各區縣設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制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規範貸款擔保行為,加強資金使用管理。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規模,重點支持市場需求大、發展勢頭強、投資見效快的企業和項目拓寬融資渠道,緩解企業融資困難的矛盾。
四是制定落實促進經濟增長政策。通過貸款貼息、財政資助、稅收優惠,支持重大産業化項目建設,使重大建設項目早投産、早見效。認真落實加速折舊、提高費用扣除比例等財稅優惠政策,高效率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使更多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通過資格認定,及時享受到15%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五是進一步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在取消和停止徵收涉及天津市的2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基礎上,進一步取消和停止徵收土地登記費等9項收費,預計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2.6億元。採取適當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以及財政補貼、專項資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幫助企業緩解面臨的困難。
六是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審批大提速。取消涉及財稅業務的市級審批事項11項,區縣審批事項7項,合併審批事項3項,減少申請要件43件,並將稅務登記證核發、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獎勵等4項審批權限下放到基層稅務部門。
七是落實提高居民收入財政政策。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3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30元。調整城鄉居民特困救助範圍,提高財政救助標準。落實國家補助政策和天津市優撫對象撫恤金自然增長機制規定,進一步提高撫恤金標準。預撥住房保障財政補貼資金,研究出臺《天津市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為居民住房提供制度保障。
八是大力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支持區縣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初次貸款額度由2萬元提高到5萬元,還款期限由2年延長至5年。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環保節能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實施項目投資經營所得,給予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對符合條件的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各類人員創辦民營企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的,免徵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九是建立完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加快出臺城鄉一體、全市統籌、統一經辦、統一管理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切實為困難群眾提供醫療保障。繼續推進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將政府資助資金由萬人口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修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管理辦法。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財務管理制度,將財政補助標準人均再提高20元。
十是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市容環境整治。以財政資金為引導,加快政府投融資平臺建設,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大力支持軌道交通、城市路網、交通樞紐等重點工程建設,加快完善現代交通體系,不斷提升城市載體功能。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資金籌集、分配和使用的長效機制,支持新一輪市容環境綜合整治,重點改造提升城市道路、園林綠化、市政設施,治理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