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2月12日專電(記者朱薇)個別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捂盤惜售,等待房屋建好後以現房高價售期,謀取更多的利益,加重百姓購房負擔。對此,重慶市近日對開發商捂盤銷售確定認定標準,加大對開發商這一行為的打擊。
據了解,重慶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應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20天內對外公開銷售,並在開盤前10日內,將商品房預售開盤方案向項目所在地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申報備案。預售開盤方案應包括開盤時間、可銷售房屋數量與預計選房數量的對比、銷售方式、促銷活動和應急預案等內容。房地産開發企業委託房地産仲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的,還應提供與房地産仲介服務機構簽訂的銷售委託書。如果可銷售房屋數量與預計選房數量相差太大,則開發商可能存在捂盤情況,房管部門將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