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2月16日專電(記者常亦殊)記者16日從吉林省2009年全省民政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今年,吉林省將繼續完善城鄉低保制度,確保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20元,至150元;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60元,至700元。
今年,吉林省將積極籌措資金並落實配套資金,確保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達到150元,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補助水平提高到700元。將按照“以收入定低保對象、按支出提高分類救助”的辦法,對有殘疾、年老、重病等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低保家庭予以重點救助;並將探索建立陽光超市與慈善組織協作的機制,向鄉鎮延伸拓展陽光超市服務網絡;啟動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臨時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