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了《關於貫徹國家三部門文件精神做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的通知》。
《通知》要求,為了穩定就業局勢,減輕企業負擔,首先可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保持在6個月支付能力以上的統籌地區,可在2009年之內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確無能力按正常繳費標準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困難企業,按陜西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4%(西安市按4.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建個人賬戶,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生育保險費率由原來的0.6%-1%降至0.6%,即用人單位按上年度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6%繳納生育保險費,困難企業可按照上年度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4%繳納生育保險費。在工傷保險方面,啟動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機制,適當降低費率。
其次,認真做好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工作。凡受當前金融危機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但恢復有望的、已制定穩定就業崗位措施且沒有裁員或少裁員的、生産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産業和環保政策的(國家限制的行業和企業除外)、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困難企業,可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不超過6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
第三,充分使用失業保險基金幫助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2009年,可運用失業保險基金對採取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崗位,並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按其輪班和減薪人數)給予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標準可參照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社會保險補貼額度按企業為輪班和減薪職工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之和計算。上述兩項補貼,同一企業只能享受一項。
另據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降低三項社保費率、緩繳五項社保費不會對參保職工個人待遇造成影響。(記者 李艷 實習生 唐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