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擴大就業、減少失業、穩定就業,立足保企業、保就業、保收入、保民生、保穩定,天津市將實施“四補、四降、兩緩、一協商”制度,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
一是採取政府補貼的辦法,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穩定現有崗位。
鼓勵企業開展輪崗培訓,對困難企業利用半停産的間歇期、設備的閒置期,組織職工開展“半工半讀”、輪班上崗、輪流培訓,提升職工技能,儲備人才,穩定隊伍,給予人均300元的培訓費補貼;鼓勵企業穩定勞動關係,對困難企業與合同到期的大齡職工續簽長期勞動合同的,給予一年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鼓勵企業不裁員,對困難企業通過縮短工時、調整薪酬,不裁員、少裁員的,給予一定期限每人每月500元的穩定崗位補貼;鼓勵企業組織職工尋找工作,對停産企業通過專場招聘、個別推薦等措施進行求職的,給予一定期限每人每月500元的求職補貼。
二是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發展。
主要落實好“四降、兩緩”政策。在保證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2009年對困難企業社會保險繳費費率進行下調,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企業繳費費率各降低1個百分點,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各降低0.3個百分點。對困難企業暫時無力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可暫緩繳納企業應繳部分,緩繳期限6個月。同時,對天津市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暫緩調整,仍然執行2008年的標準。
目前,市區兩級分別成立了由勞動保障部門牽頭、財政、發改委、工會等部門參加的困難企業認定領導小組,正在加緊開展困難企業審核認定工作。(記者 張鳴岐 白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