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2月10日專電(記者劉曉莉)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不久前通過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促進辦法》規定,廣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失業率、長期失業者比例和失業平均週期等情況,確立本地失業預警線,制定應急預案,有效調節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行勞動預備制度,對年滿16周歲以上、有就業要求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勞動預備培訓,使其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同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家庭學生的資助力度。對就業困難人員子女就讀職業院校的,給予學費和生活費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