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3月5日電(記者王駿勇、淩軍輝)為鼓勵企業招用大學畢業生,江蘇省政府近日出臺新政,規定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優先安排財政專項引導資金、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
這是江蘇暢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渠道的一條新舉措。按照規定,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吸納符合有關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每人不超過10萬元、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額度發放貸款,市縣同級財政將給予相應貸款貼息和相關補助補償。
對符合條件並承諾年度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按規定將在2009年內給予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開展在崗培訓的,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業專項資金給予適當支持。
江蘇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要更多地吸納有技術專長的畢業生,鼓勵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高校畢業生,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和儲備。
此外,江蘇將進一步清理影響高校畢業生就業及流動的制度性障礙和限制,簡化高校畢業生在落戶、檔案託管和社會保險參保等方面的手續。併為在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以及自謀職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