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 《瀋陽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頒佈施行。這是遼寧省首部市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政府規範性文件,旨在防範金融風險和協調相關部門處置由借款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維護借貸人的合法權益。
為解決中小企業及農村融資難問題,瀋陽市積極鼓勵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目前,全市共有20家小額貸款公司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籌建,註冊資本金總規模達到8億元,新民匯金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和東陵今融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已開張營業。瀋陽市在鼓勵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同時加強對這類金融企業的監管,出臺了《瀋陽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從源頭上防範金融風險,維護借貸人的合法權益。
《暫行辦法》規定,各級監管部門主要通過現場檢查、委託監管、非現場監管和市場準入四種工作方式開展工作,重點是防範非法集資和協調相關部門處置由借款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 《暫行辦法》對監管工作所涉及的信息收集與核實、風險分析與處理、風險處置與整改、文件歸檔與管理、監管工作的管理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專門規定。工商部門根據工商管理相關法律規定對小額貸款公司實施管理,確保合規經營;遼寧銀監局負責指導、協助市政府金融辦對小額貸款公司業務進行現場及非現場檢查;人民銀行瀋陽分行營管部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其他部門根據自身職能,依法加強監管,做好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範工作。(記者 劉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