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3月7日專電(記者羅博)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向社會發佈第一號農資消費警示,提醒廣大農村消費者在購買農資商品時,注意查驗經營者的有關證照,索取購貨憑證,保留必要樣品,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據了解,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防止假劣農資坑農害農事件的發生,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在農資商品上市銷售前對流通領域的化肥質量進行了抽檢,目前檢測的72個批次化肥樣品中有2個批次不合格,分別為青銅峽市富源磷肥分公司生産的富源牌顆粒磷肥和武威榮華工貿有限公司生産的榮華寶牌有機-無機復混肥料,工商部門已立案查處。
工商部門提醒,當前正值農資商品銷售旺季,農資消費者在購買種子、化肥、農藥、農膜等農資商品時,一定要到有固定場所、證照齊全的農資經營單位購買;購買時要仔細查看包裝是否規範,標簽是否完整,有無合格證、商標標識、生産日期、保質期及使用説明等;購買時要向經營者索要寧夏農資商品監管“一賬通”購貨憑證,註明售貨單位、購買時間、品名、規格、數量、價格、投訴電話等主要信息,並妥善保存,一旦發生糾紛,購貨憑證是依法處理的主要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