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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消協警示旅客住酒店要先看《入住須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3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太原3月8日專電(記者葉健)針對當地頻頻出現的住宿類投訴,太原市消協日前發佈今年第二號消費警示,提醒旅客住酒店要先看《入住須知》,如果沒看清相關細則難免吃虧。

    太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出外旅行住酒店時要注意:住宿登記時,一定要認真閱讀《入住須知》,填好住房登記表,約定好相關事項,並告知離店日期;注意酒店是否有明示條款,而且必須是在經營者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之前明示,不是在事後告知,免得讓旅客吃啞巴虧。

    太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發生消費行為後,一定要保存好有關證據。發生糾紛後,可及時與經營者協商或向消協投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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