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3月14日專電(記者周潤健)生活中,只要消費,就會有賬單。但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很多消費者缺乏“主動索要賬單”的意識,尤其是每個月要繳的手機費、水費、電費、燃氣費等。消協部門和律師表示,消費者應主動向經營者索取消費賬單,同時,商家或經營者也應主動向消費者提供消費賬單。
在超市買東西、外出就餐時,很多人都有檢查結算單據的習慣,可對於每個月都要繳的手機費、燃氣費等,卻有相當多的市民忽略了自己也有索要“消費賬單”的權利。其實,人們日常生活中收到的電費單、話費單、信用卡對賬單等都是消費賬單。
天津市消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賬單作為消費者了解自己消費情況或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重要途徑,是消費者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個憑證。消費者要明明白白消費,就要提高對賬單重要性的認識,在接受服務或購買商品的同時,注意主動向經營者索取相關的消費賬單;而經營單位也要更加注重自身的社會責任,及時向消費者提供賬單等消費憑證。
如果有了各行各業提供的各類收費催繳單和對賬清單,消費者就不用擔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停水、停電、停機及各種滯納金處罰等現象了。
從業律師李斌認為,服務商在對消費者提供有償服務時,有義務向消費者定期、免費提供相關的賬單。但是,現在社會上的許多經營者和服務商,以客戶服務量太大、沒時間、企業需要節約成本等為藉口,不願主動、免費向其用戶和消費者提供這樣的消費賬單,從而省略了為消費者寄送消費賬單的環節。不能及時給消費者提供賬單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隨著稅務、銀行、水、電、暖等越來越多的傳統公共壟斷服務部門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接觸”,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企盼消費賬單走進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