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從上海市燃氣行業協會了解到,即日起《上海市居民管道燃氣供用氣合同示範文本(2008版)》正式頒布,明確各燃氣銷售企業將從新裝用戶入手,逐步推廣與居民用戶簽訂管道用氣合同,這在全國燃氣行業尚屬首次。
從一份“上海市居民管道燃氣供用氣合同”上看到,與居民用戶密切相關的燃氣計量、燃氣價格、燃氣設施的維護保養、用戶用氣行為和企業供氣行為、用戶與企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都作了明確界定。
據上海市北燃氣公司介紹,過去居民燃氣用戶雖然不與燃氣銷售企業簽署供用氣合同,但屬於事實合同關係。特別是近來確定的燃氣部門至少兩年一次上門為居民燃氣進行免費安全檢查是必須的,但有居民不理解,不肯讓工作人員進門檢查,現在有了合同書,明確了這些權利和義務,能對雙方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