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開始,客運企業聘用新駕駛員須查看應聘者是否有“前科”,如果曾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或出現過嚴重超速現象等,一律不準聘用。 3月23日,在遼寧省營運客車超速超員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啟動儀式新聞發佈會上,遼寧省公安廳、省交通廳聯合出臺了系列措施。
針對一些客運經營者和駕駛人對客運車輛超速、超員行駛危害缺乏足夠認識的問題,遼寧省公安廳、省交通廳決定開展此次專項整治。為加強源頭管理,兩部門規定,客運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車載GPS和行駛記錄儀管理,設置最高車速限速預警,對車輛行駛速度、里程、時間和運行線路情況全面進行監控。對企業所有駕駛員重新進行一次資格審查,核實駕駛員近3年內交通違法行為情況,不符合規定的予以解聘。整治中,各級交通部門和公安機關還將對汽車客運站場和停車點進行全面檢查,非法設置的堅決取締,嚴肅處理始發站及中途超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