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4月7日專電(記者程正軍)重慶市民王先生不久前從朋友處購買了一輛二手車,朋友同時把車險送給了他。最近,王先生駕駛這輛二手車回家探親,在路上與一輛小車相撞,他要承擔一半責任。為此,王先生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但是保險公司拒賠,原因是王先生沒去辦理保險變更手續,保險公司資料上這輛車的投保人和受益人還是王先生的朋友。於是,王先生讓朋友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但保險公司依然拒賠,因為這輛車的産權已經不屬於王先生的朋友。最後,王先生只好自己掏錢支付幾千元維修費用。
“車輛保險不能隨著車輛買賣自動轉移,消費者購買二手車千萬別忘記辦理車險變更手續。” 重慶保險專家説,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用途或增加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書面通知保險公司,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如果新車主與保險公司之間未建立起保險合同關係,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新車主只能自己承擔責任。
重慶保險專家提醒,在購買二手車時,新車主最好要問清原車主是否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車險,如果原車主投保了車險且在保險有效期內,新車主應及時辦理車險變更手續;如果原車主沒有投保車險,新車主應及時投保,以免遭遇“保險真空”。此外,在辦理車險變更手續時,保險公司有可能因為車輛危險程度增加而拒絕變更,或者要求新車主追加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