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務員管理暨市縣政府績效評估工作會議4月24日召開,會議提出,今年吉林省進一步完善公務員進、管、出管理機制,確保公務員管理工作規範有序運行和不斷創新發展。
堅持“凡進必考”,出臺《吉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完善和創新“定時定期”四級聯考制度。公務員考錄工作要進一步突出政策導向,注重從基層和生産一線選拔優秀人才,省、市(州) 機關50%以上的招考計劃用於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縣、鄉級機關50%以上的招考計劃用於招錄應屆畢業生,鄉鎮機關20%以上的招考計劃用於招錄農村優秀村幹部。吉林省將嚴肅公務員錄用考試考風考紀,對考試作弊者,永不錄用。
在公務員的選拔任用上要拓寬基層優秀公務員的發展空間,暢通“向上”渠道,從基層和一線選拔有豐富工作經驗、熟悉基層情況、作風優良、業績突出的優秀公務員到市(州)以上機關工作,優化省、市(州)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切實形成人才到基層鍛鍊,幹部從一線選拔的培養機制。加強對公務員任用的動態管理,完善競爭上崗制度,規範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對新錄用的基層工作經歷不足兩年的公務員,要安排到基層鍛鍊。
探索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辦法,貫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開展處分條例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對受開除處分的及時清理出公務員隊伍。根據法規建設進程,推進辭職、辭退工作開展。認真兌現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稱職的公務員,堅決予以清退。
據悉,今年還要重點開展好“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活動,注重向基層單位和一線人員傾斜的導向。(記者 孫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