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家電下鄉操作細則》, 近日重慶市出臺了新的《重慶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試行辦法》(渝財農稅〔2009〕17號),原《重慶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實施試行辦法》(渝財企[2008]656號)同時廢止。
與老《辦法》對比,新出臺的《辦法》具有以下顯著區別和政策亮點:一是簡化審核、兌付程序。將老辦法規定的鄉鎮財政審核、區縣財政兌付的程序簡化為“網點審核、鄉鎮兌付”,並將財政補貼兌付時間壓縮為“2+4”,即銷售網點2個工作日內錄入銷售信息及農戶資料,審核農民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遞交鄉鎮財政,鄉鎮財政在4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農民補貼賬戶上。二是改變財政補貼資金兌付方式。要求鄉鎮財政開設“家電下鄉補貼專戶”,區縣財政將中央財政補貼資金預撥到鄉鎮“專戶”,加快補貼資金兌付農民進度,保證農民能夠及時領到補貼款,之後再由鄉鎮財政到區縣報賬。三是印製專用發票。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印製家電下鄉産品銷售專用普通發票以解決農民發票開具難的問題,提高銷售網點經銷積極性。四是鼓勵各區縣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積極創新補貼程序,進一步推進家電下鄉工作。
按照新辦法“簡化手續、方便群眾”的初衷和要求,各級財政部門的工作重心轉向了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擴大政策宣傳、保證資金安全和及時兌付。新《辦法》的實行和各級財政的努力工作,將確保中央家電下鄉政策落實到千家萬戶,真正實現“政府得民心、農民得實惠、企業得市場”的政策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