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5月10日專電(曹健、于瑤)從今年5月開始,寧夏回族自治區凡具有寧夏戶口、且年齡在80周歲以上的農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無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按月享受“高齡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貼”。
寧夏“高齡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貼”發放儀式9日在銀川市舉行。據悉,寧夏將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年齡段來發放高齡老人基本生活津貼。年齡在80-89周歲的農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按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發放,年齡在90-99周歲的農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按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130%發放,年齡在100周歲以上的城鄉老年人一律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發放。
與農村所有高齡老人都可享受基本生活津貼不同,寧夏對城市高齡老人享受基本生活津貼範圍作出了限制。寧夏規定,對已領取離退休金、養老金、遺屬生活費,且超過當地低收入標準、家庭收入明顯偏高以及子女具有贍養條件的城市老年人,不再享受“高齡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貼”。同時,對已經納入城鄉低保、優待撫恤範圍的老年人,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其本人不重復享受“高齡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