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8日專電(記者張曉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佈廣告管理提示公告指出,信用卡相關廣告中不得含有“信用卡提現”“信用卡貸款”“POS消費提現”“刷卡取現”“辦卡刷卡一條龍服務”“代還信用卡透支款”等違法違規提供信用卡辦理和提現服務的內容,並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信用卡相關廣告的監管,對發現的違法廣告依法查處。
工商總局要求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認真履行廣告發佈審查的法定責任和義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實信用卡相關廣告內容,不得為無營業執照或沒有發卡機構授權的仲介機構設計、製作、代理、發佈信用卡廣告;同時提醒信用卡持卡人應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合法正當渠道,辦理和使用信用卡,以免自身權益受到損害。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落實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規範銀行信用卡相關廣告內容,維護廣告市場秩序和信用卡持卡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