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9日電(記者韓潔 羅沙)記者9日從財政部獲悉,為緩解當前就業壓力,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近日聯合發佈通知,將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的貼息比例調整為全額貼息。
根據三部門發佈的《關於規範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貼息比例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小額擔保貸款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條件的個人新發放的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不含東部七省市),展期不貼息。發佈之日以前已經發放、尚未還清的貸款,已結息部分不做追溯調整。
記者從財政部了解到,這一調整旨在將原先不等的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的貼息比例統一為全額貼息,這是金融危機之下我國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又一舉措。三部門通知明確,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執行小額擔保貸款相關政策規定,嚴格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審核撥付貼息資金,保證貼息資金的及時到位和專款專用,確保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落到實處。
據悉,目前我國東部沿海七省市(北京、上海、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所需的貸款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預算自行安排。除此以外,其他省(區、市)所需貼息資金中一部分由中央財政負擔,由財政部根據貸款預計發放額度和國家規定的貼息標準,安排專項資金,列入中央財政預算;剩餘部分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