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全省2009年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標準分別是:工資增長指導線的中線是貨幣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11%;工資增長指導線的上線是貨幣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15%;工資增長指導線的下線是貨幣平均工資比上年增長5%。
企業要堅持工資增長與經濟效益增長相一致的原則,依據當年生産經營計劃和實現利稅目標,參照工資增長指導線,制定本企業的年度工資增長計劃。生産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圍繞中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較大,平均工資低於所在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及人力資源市場緊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經濟效益允許的前提下,應按上線增加職工工資;經濟效益未提高,但生産基本正常的企業應按下線增加職工工資;受金融危機影響而導致生産經營暫時不正常或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的企業,如不能按工資指導線的下線實現工資增長,也應盡力實現職工貨幣平均工資零增長,努力做到不降薪。
全省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發佈後兩個月內,企業要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辦法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的實施方案,並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後進行實施。實施情況要列入廠務公開內容,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各地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把國有企業落實工資指導線與企業經營者班子考核內容挂鉤。企業要優先保障普通職工工資增長,普通職工工資增幅沒有達到工資增長方案要求的,要相應扣減經營者收入。(孫鶴 記者 韓雪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