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公交車在路上違法時,不攔車現場處罰,而是記下相關違法情節直接抄告公交車隊,再進行處罰。6月16日起,北京市石景山交通支隊與337路公交車隊共同試點公交車違法抄告制度。如試點成功,該制度有望在全市推廣。
實行抄告制度後,交警上勤時都將持抄告卡,遇有公交車交通違法時,可以記錄下違法的時間、地點、車號、方向、情節。交管部門每月定期將抄告卡交于公交車隊,由車隊對司機進行通報、口頭教育、罰款、停車培訓等處罰。
抄告制度是目前北京市交警對軍車違法進行的普遍處罰制度,應用在公交車上是一種新的嘗試,在北京市尚屬首次。
記者在公交車不文明駕駛行為的抄告卡上看到,其中規定了公交車要勻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45公里,不爭道、搶行,要在道路最右側行駛,通過路口應減速慢行,避讓行人和機動車等。同時,交通隊也印製了“文明執法監督卡”,向車隊司售人員發放,司售人員可以對交警的文明執法進行監督。(記者 侯莎莎 通訊員 金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