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7月7日電(記者王志恒)7月7日,記者從甘肅省農牧廳了解到,從今年10月1日起,甘肅省將在全省縣級以上城市實行農産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對同一産地、同一産品連續三次抽檢不合格的,其産區的相應品種農産品半年內禁止進入甘肅省市場銷售,並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根據規定,獲得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産品(食品)認證或省級無公害農産品産地認定的,進入甘肅省市場須出具由認證單位頒發的認證書複印件並加蓋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公章後,可作為準入市場銷售農産品的質量證明,實行入市抽檢制度。對未取得相關證書,但出具有産地證明和檢測合格報告單進入市場銷售的農産品,實行入市抽檢。對無産地證明和檢測合格報告單的農産品,實行入市登記、現場檢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