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瀋陽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已經全部到位。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對於經濟適用住房的補貼由實物補變成貨幣補,並且取消了時間限制。符合條件的居民只要證件手續齊全,隨時可以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補貼。
瀋陽市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5.6萬戶。截至目前,各區(市)縣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為7431戶,已審批2713戶。按照計劃,瀋陽市內和平、沈河、鐵西、大東、皇姑、東陵、于洪等區保障對象的補貼標準為每戶5.5萬元;蘇家屯、沈北(含蒲河新城)、棋盤山、渾南保障對象的補貼標準為每戶4萬元,新民、遼中保障對象的補貼標準為每戶1.8萬元;康平、法庫保障對象的補貼標準為每戶1.3萬元。補貼標准將由瀋陽市根據實施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佈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沒有時限是今年瀋陽市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政策的一大亮點。按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在法定工作日內可隨時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申請登記。保障對象在申請獲得《瀋陽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認定書》(簡稱 《資格認定書》)後,在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時,提供《資格認定書》並按相關程序執行方可獲得貨幣補貼。
相關部門提醒,保障對象取得《資格認定書》後,應于3個月內在瀋陽市範圍內選購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1套。3個月內沒有購買住房的,《資格認定書》將作廢,如以後購房,需重新履行審批手續。不過,凡在2009年7月10日前取得《資格認定書》的申請人,如在規定時間內未能購買房屋的,可持原認定書到所在區換領新的認定書;而7月10日之後將不再享受該政策優惠,需重新履行審批手續。
另外,利用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可以辦理繼承,但不得出租經營。在將貨幣補貼資金全額退回後,該房也可以辦理贈予事宜。同時,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可以上市交易,並且沒有時間限制,但在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貨幣補貼資金。購房人全額退回貨幣補貼資金後,可擁有完全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