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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組織提醒:高溫停工不能降工資 中暑屬工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7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7月21日電(記者高路)炎夏酷暑之際,國內不少地方的氣溫正在逐浪升高。工會組織為此發出維權提醒,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由於高溫作業導致中暑屬於工傷。

    連日來,包括上海在內的一些城市處於“高溫預警”狀態,最高氣溫突破了40攝氏度。上海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高溫嚴重影響高溫作業一線勞動者,特別是冶金、運輸、建築施工等一些在高溫車間、露天野外條件下作業的勞動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容易引發人體一系列生理應激反應,降低工作效率,易引發安全生産事故,導致中暑或高溫傷亡事故。然而,眼下仍有個別企業強迫職工在烈日炎炎的環境下從事繁重的勞動。

    工會組織提醒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要在繼續保證工作現場清涼飲料供應的同時,按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因在高溫、高濕場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並經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診斷為職業病,可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上海市總工會表示,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作息時間,採取措施以保證職工的生命安全。具體做法包括:合理安排職工的作業時間,加強生産作業中的職工輪休,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積極採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設立高溫作業職工的工間休息室,改善作業條件和環境;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體檢,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高濕作業的員工,應調離高溫、高濕作業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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