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23日專電(記者王菲)針對一些不法分子將翻新家電“上山下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局12315投訴申訴舉報指揮中心提醒,購買下鄉家電“四注意”。
一、隨著模具等工藝的發展,造假能力的提高,從外觀上識別翻新家電難度很大;同時,家電品牌眾多,一般消費者也難以對品牌加以區分。因此,消費者一定要經正規渠道購買家用電器。
二、為了便於農民識別“家電下鄉”産品,商務部、財政部特別制定了“家電下鄉”産品標誌,産品外包裝的正面應印製家電下鄉“中標産品”標誌及財政部、商務部家電下鄉“中標産品”字樣。另外,産品説明書上還貼有“家電下鄉産品標誌卡”。
三、在購買家電下鄉産品時,消費者還應注意確認“家電下鄉”産品型號、最高限價和銷售網點名單;購買“家電下鄉”産品開箱時,要注意驗證和保存産品標誌卡,確定標誌卡正確完好後,方可從説明書上取下標誌卡,並以此作為申領補貼的重要憑證。
購買“家電下鄉”産品後,需將標誌卡上的卡號、産品編碼的條形碼和購買人的個人信息告知網點銷售人員,進行銷售登記,並索要正規稅務發票。對於不能提供上述服務卻自稱是“家電下鄉”入選産品的經銷行為,消費者要提高警惕,拒絕購買。
四、廣大農村消費者如果發現經銷翻新家電和有假冒“家電下鄉”入選産品的行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