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天津市工商局獲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以下簡稱港澳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將進一步放寬。工商機關再次放寬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會進一步促進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印發的《關於允許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診所等行業的通知》指出,自今年10月1日起,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劃分標準增加以下行業:小類8530中的個體診所;小類7433中的經濟貿易諮詢和企業管理諮詢;批發業(僅限紡織品、服裝、日用品、文具用品、體育用品和其他文化用品),包括中類633、小類6341、小類6342和小類6349中的所有項目。
港澳居民申請登記個體診所的,應當持有審批權限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營利性),向經營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手續。其經營範圍登記為“個體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