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8月5日專電(記者楊迪、侯大偉)成都市民宋先生5日上午來到位於成都市西郊的一個樓盤選房。在聽完銷售人員的介紹後,宋先生意外地發現,開發商還在銷售現場設立了公示欄,跟樓盤有關的證件、文本、可售房源等信息一目了然,甚至還包括這個樓盤的“缺點”。
今後,成都市的在售樓盤都將推行這樣的信息現場公示制度。成都市房産管理局近日制定了《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來規範全市房地産企業的售房行為,減少售房、購房過程中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矛盾糾紛,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要求開發商進行現場公示的信息包括:樓盤項目所涉及的國土、規劃、銷售、物管等方面的證件和文本,可售房源的面積、價格和銷售動態,所售房屋的政策優惠或受限情況,以及樓盤不利因素等開發商有義務告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據成都市房管局市場管理處工作人員黎東明介紹,過去在房屋銷售過程中,有的開發商通過捂盤惜售、任意漲價、誇大宣傳等手段,常常讓購房者既“霧裏看花”又“眼花繚亂”,影響他們的選擇。
“通過推行銷售現場信息披露的制度,可以打擊這些影響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行為,讓老百姓在買房的時候真正做到心中有數。”黎東明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