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地震局與氣象局就向社會公眾發佈地震信息工作達成協定:地震發生後,省地震局提供地震震情信息,由省氣象局通過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向社會公眾發佈。
協議規定,氣象局在接到地震局信息發佈傳真後將在30分鐘內發送。發生在省內4.0至4.9級地震,在地震震中所在市(州)和其他受影響的區域發佈;發生在省內5.0級以上破壞性地震,在全省範圍內發佈;處置重大地震事件信息在事件發生地發佈。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大大提高了信息發佈的時效性和可控性。
據悉,去年8月,湖北省政府正式批復同意由省氣象局牽頭建設湖北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平臺。這一平臺依託現有氣象業務系統和預警信息系統,擴建信息收集、傳輸渠道及與之配套的業務系統,增加信息發佈內容,建設針對不同群體的發佈接收子系統,形成反應靈敏、傳輸快捷、覆蓋範圍廣的預警信息綜合發佈平臺。
根據省政府關於充分利用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的要求,未來將有更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通過該平臺發佈。
湖北省地震局、氣象局商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震情信息發佈聯席工作會議,總結工作經驗,研討工作思路,落實工作措施,不斷提高合作水平。(記者 楊夏 通訊員 沈守清)